政策规定:
《烟台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暂行办法》中第十一条之有关规定。
办理条件:
依据烟保字[1999]2号文件相关条款,对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携带办理保健证介绍信,并持相关所需材料,于工作日期间到烟台市保健工作办公室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开具的办理保健证介绍信;
2、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享受医疗保健人员办证申请表》1份;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4、专家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承办科室:保健工作办公室
联系 人:宋春明
联系电话:0535-6243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