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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资本金账户内资金结汇

来源:人才烟台 发布时间:2017-11-27 09:48 浏览量:

  办理程序

  在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所需材料

  1、《直接投资相关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2、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

  3、前一笔资本金结汇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前一笔结汇用途为备用金的,可不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4、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责任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

  承办科室:外汇管理科

  联系 人:林剑

  联系电话:0535-6601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