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在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所需材料:
1、《直接投资相关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2、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
3、前一笔资本金结汇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前一笔结汇用途为备用金的,可不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4、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责任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
承办科室:外汇管理科
联系 人:林剑
联系电话:0535-6601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