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对符合条件的外籍持卡人,取消来烟工作许可的年龄上限,并可根据其本人需要,凭单位劳动(聘用)合同、本人护照等有关材料,签发2至5年有效的外国专家证。
办理条件:
烟台高层次人才外籍专家。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登录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通过“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和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填写专家相关信息,上传所需附件;
3、外国专家处对用人单位网上提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用人单位携带所需材料到外国专家处进行现场审核,外国专家处确认用人单位所带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后,提交省外专局审批;
4、山东省外国专家局对用人单位网上提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审批通过,不符合规定的,审批不通过;
5、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到外国专家处领取《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外文简历及中文翻译件;
2、最高学位证书和专业资格证明材料;
3、申请人体检证明;
4、聘用合同或派遣证明;
5、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科室:外国专家处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35-6789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