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持卡人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办理程序:
按照贷款明白卡准备材料,夫妻双方到楼盘备案地公积金机构申请办理贷款。
所需材料:
按照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提供的贷款明白卡准备材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责任部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办科室:贷款科
联系人:崔洪明
联系电话:0535-6669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