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对符合条件的外籍持卡人,取消来烟工作许可的年龄上限,并可根据其本人需要,凭单位劳动(聘用)合同、本人护照等有关材料,签发2至5年有效的外国专家证。外籍持卡人可持外国专家证办理相应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办理条件:
持有2-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
办理程序: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受理、审批、核发相关证件。
所需材料:
1、持Z字签证入境的外籍人才应当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外籍人才,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条件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者按照《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5、照片;
6、《体检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
7、工作单位证明函件;
8、工作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复印件(核对原件);
9、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国外出具的证明还需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烟台市公安局
承办科室:出入境管理分局
联系 人:杨玉国
联系电话:0535-6297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