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服务大厅

户口登记

来源:人才烟台 发布时间:2017-11-27 09:48 浏览量:

  政策规定

  非烟台户籍的持卡人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具有中国国籍或愿意放弃外国国籍在我市申请加入(恢复)中国国籍的,可凭优才卡及有关材料落户我市。

  办理程序

  1、持上述材料到区县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

  2、区县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

  所需材料

  1、烟台市优才卡;

  2、结婚证;

  3、房产证(居住单位宿舍介绍信);

  4、迁移人户口簿、身份证料。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烟台市公安局

  承办科室: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

  联系 人:潘海娟

  联系电话:0535-6297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