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符合来烟落户条件,持卡人及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不迁户籍的,可凭优才卡及有关材料向公安户籍部门申办居住证。
办理程序:
1、持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2、区县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符合居住半年以上条件的制发居住证。
所需材料:
1、优才卡;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房产证(居住单位宿舍介绍信)。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烟台市公安局
承办科室:居住地派出所
联系 人:潘海娟
联系电话:0535-6297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