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持卡人随行配偶安置,按照其原工作单位性质、本人身份及职务基本对口原则尽量推荐安排在相应单位工作。涉及人员编制问题由相应编制管理部门统筹解决。
办理条件:
需事先确认用人单位空编及年度用编计划使用情况,根据相关情况统筹解决。
办理程序:
1、有关部门根据政策要求初步确定持卡人随行配偶安置单位;
2、安置人员及安置单位情况报市编办审核确认;
3、经审核条件允许后即可办理相应手续。
所需材料:
1、《优才卡》;
2、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即可办理
责任部门: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科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 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0535-6789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