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工程名称:企事业单位引才奖补和人才引进伯乐奖
2.人才工程介绍:通过设立专门的引才奖励,充分调动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招才引智的积极性,引导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引进渠道,形成持续效应,以更大力度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发展。
3.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引才奖补和人才引进伯乐奖的申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4.申报条件:企事业单位引才奖补申报对象是指: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社团组织)。其中,事业单位主要是指中高等教育院校、医疗卫生、科学研究等需要专业技术人才的单位。2.人才引进工作成效突出,具备引才数量或质量上的优势。3.单位经营管理规范,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和引才政策比较完善,人才发展途径顺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人才引进伯乐奖的申报对象是指:1.在获得引才奖补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才招聘引进的专门工作人员,以及对人才招聘引进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2.市直和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承担人才引进任务的科教文卫等市直部门中,主管或从事人才引进相关工作且成绩突出的人员。
5.申报流程:企事业单位引才奖补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企事业单位引才奖补申请表》,对引才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和量化打分,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属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的,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并按量化得分进行排序,经同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属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及市直企事业单位的,直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人才引进伯乐奖申报个人要认真填写《人才引进伯乐奖申请表》。县市区推荐的人选,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及市直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选,直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