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报

来源:人才烟台 发布时间:2017-12-22 10:39 浏览量:

  1.人才工程名称: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2.人才工程介绍:对自《烟台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之日起,对首次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创业且购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人才层次进行发放,其中,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4万元/人;正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6万元/人。

  3.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报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按年度集中1-2批受理。其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下列单位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申报:1.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的企事业单位;2.中央、省属驻烟单位;3.在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4.其它经认定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的单位。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下列单位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申报:1.县市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的企事业单位;2.在县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3.其它认定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的单位。申报人购房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不同,购房补贴由工作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和核发。

  4.申报条件:在2016年9月30日之后,首次来烟就业创业并购房。其中,在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需要与现工作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过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目前处于工作在职、社保在缴状态;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应办理完毕考试录用、招聘、调入等正式手续;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须为第一大股东,占股比例不低于35%,并且公司有财务投入、处于实质性运营状态。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廉租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租、购(建)住房的,不得再申请购房补贴。

  5.申报流程:购房补贴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申报人应认真填写《烟台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准备《意见》中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申报单位要全面核实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人符合标准条件、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按相应申报渠道,报市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姜永宁马洪伟

  联系电话:6903206